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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院:让业务培训活起来、业务能力强起来

时间:2022-07-28

来源:九三人民检察院

作者:乔相国

录入:阎顺

审核:乔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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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学习讲座有针对性、指导性,让我很受启发,开拓了办案思路,也学到了最新检察办案理念和方法,希望以后的业务培训多采取这样的形式开展。”在7月27日下午的典型案例学习讲座结束后,九三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骆红伟发出了感慨。
 

 
       为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效,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推动本院在“以上看下”工作目标考核中提档进位,按照《九三人民检察院2022年培训工作计划》要求,今年以来,九三人民检察院在检察业务培训中坚持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围绕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开展检察新理念教学研讨活动,不断转变新时代办案理念,更新办案方式方法,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检察工作质量提高。目前,已开展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培训3次,每次都由办案部门精心选取最高检典型案例和本院类似案例进行认真分析解读,让业务培训活起来,让参训干警受益匪浅。
 
 
 
       此次学习研讨中,主讲人以最高检发布的《曾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为范本,与本院办理的类似案例进行比照学习,从发案环境背景、嫌疑人做案手段、检察官履职过程中的异同点、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司法理念运用、办案的“三个效果”统一等方面进行了对照分析,找出差距,点明要旨。通过主讲人的比照分析和大家研讨,参训人员受到了极大触动,发现了本院检察办案实践中的短板和理念上的偏差,也明确从政治上看业务,更新理念强质效的整改提升方向。
       一是在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中,要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检察机关坚持依法精准打击,准确把握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之间的关系,并非一概从重打击也非一律从宽处理,而应当区分情况、区别对待,做到宽严有度、宽严相济。在审查批捕阶段,对于系初犯、偶犯的帮助犯罪分子,应结合其主观认知、地位作用、非法获利等情况,准确评估社会危险性,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打破“不捕就是不诉”的认识误区,综合考虑作案手段、社会危害性等情况,对于确有起诉必要的,督促犯罪分子真诚悔罪、自愿接受法律制裁,依法提起公诉。
       二是要顺应数字化改革要求,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助力降低审前羁押率。涉“两卡”案件的大部分涉案人员为非本地户籍人员,以往由于监管手段有限,如不采取逮捕措施,可能导致涉案人员难以及时到案,有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故多采取羁押措施。在信息化时代,检察机关要提升办案理念,积极探索现代科技手段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中的运用,通过数字化、远程式、全天候的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积极解决非羁押异地涉案人员的监管问题,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地。
       三是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各类新型犯罪案件办理始终。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检察工作成效最重要标尺。要按照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依法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切实感受到宪法法律的强力保护。要依法严厉打击残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新型犯罪。对于群众身边常见多发的所谓小案,也不能掉以轻心、漫不经心,都要坚持“如我在诉”精神,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统筹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用心用情办案办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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